*文秘专业—江苏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
*旅游管理专业—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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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旅游管理专业—江苏省高等学校高水平骨干专业
*旅游管理专业(群)—江苏省高等学校高水平专业群
根据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师函【2023】31号)、《关于开展2023年镇江高专”双师型“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共收到“双师型”教师申报材料32份。经个人申报,学院组织评议,评议结果公示在学院网站,具体见附件。公示时间9月22日-9月25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学院联系,电话0511-8896097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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